本网站由甘肃省禁毒协会主办,今天是 2025年02月18日 星期二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电子烟产品寄递新规发布,每人每天限寄一件

来源:新华视点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22/11/25 21:54:40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邮政局11月23日联合发布通告,对寄递电子烟产品、烟弹、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根据通知,每件限量标准如下:烟具2个、烟弹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戴小河)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甘肃禁毒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通讯地址:兰州市广武门街道黄河沿38号 投稿邮箱:gsjdw@163.com

甘肃省禁毒协会 主办 陇ICP备200000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