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和禁毒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文博会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按照酒泉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于滨安排部署,9月11日至14日,市禁毒办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四个化工园区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市禁毒办、市县应急管理、公安机关、各园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化工企业负责人、安全顾问(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检查。
期间,检查组深入金塔北河湾、玉门东镇、玉门老市区、瓜州柳沟共11家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了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库房和设施设备以及出入库台账,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仓储、运输等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人员持证上岗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金塔化工企业(金源泰)就违规动火作业进行了处罚,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了四场次座谈会议,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问题出现新的变化和特点。当前国内禁毒形势严峻复杂,制毒加工窝点没有完全杜绝,与之伴生的从事制冰原料采购、加工制造、贩运销售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时有发生。加之东南沿海化工企业逐步向酒泉市转移,全市目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达260余家,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风险隐患随之增加,工业园区大量流动的人员、车辆以及闲置废弃厂房成为管控难点和盲点,为不法分子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或毒品留有可乘之机。
检查组要求,一要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组织实施毒情调查、毒情监测。督促管理企业或者个人出租、出售其持有的易制毒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出租或者出售信息及其主要用途。二要突出重点、排查管控。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力度,密切关注涉毒前科人员来酒活动轨迹和关系人员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吸毒人员大排查行动,全面组织开展重点场所日常排查、突击检查,落实犯罪嫌疑人员“重嫌必查”。三要严格审批、加强检查。要不定期深入工业园区、废旧工厂、农村闲置住宅、出租房屋等管控盲区开展大排查,防止发生本地制毒犯罪活动。督促研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许可、查验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和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数量、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