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禁毒网讯 《甘肃省禁毒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学习贯彻《甘肃省禁毒条例》工作,12月27日,张掖市山丹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甘肃省禁毒条例》。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所队,局党委班子在家成员和机关全体民辅警在主会场参会,各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详细介绍了《甘肃省禁毒条例》的制定背景和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就《条例》赋予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全局各部门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议。
会议指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在当前国际毒品持续泛滥、国内毒品治理持续攻坚和省内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大背景下,《甘肃省禁毒条例》的实施在甘肃禁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彰显出甘肃省委省政府厉行禁毒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要提高认识促工作,以更高的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突出“打防管控宣”五位一体,“戒治帮教建”同步跟进,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着力解决突出毒品问题,在更高水平上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强理论学习,扎实抓好《甘肃省禁毒条例》的宣传宣讲工作。成立禁毒宣传小分队,逐级宣讲,层层落实,重点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借助“赶集日”、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三要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建立牢固的青少年毒品预防防线。组织全局法制、禁毒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将《条例》宣讲纳入“禁毒第一课”和“五个一活动”,提高青少年儿童毒品防范意识,起到“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效果。
会后,局各部门民辅警主动全文学习了《甘肃省禁毒条例》,在全局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进一步落实落细《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张掖市山丹县禁毒办供稿)